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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seesor 发表于 2005-11-19 22:13

[征文]只凭一个愿意(已奖)

<P>    题记:死了都要爱么?死了,还晓得爱么?</P>
<P>    A</P>
<P>    很久很久以前,我活着,忙着爱人、被人爱。
    那时候我听一个叫乔峰的男人唱过歌,他爆裂而从容地唱,我听,以各种姿态,以各种表情。
    那时候我以为,他的声音像后弈的箭一样,能把太阳杀死九次……他唱着的时候,眼睛里有火,烧得熊熊的。那时候我不知道,太炽烈的东西,常常会忘了怎么燃烧,惶惶地,我总会没头没脑的问一句:你不热么?
    他不热。他总说冷。冰天雪地里,他总会把所有的一切都抱得紧一些,再紧一些。
    所有的一切,包括我。
    而我的一切,只有他。
    遥远的小时候,我曾经以为,爹就是我的一切了……就算所有人都告诉我,爹不是好人。
    爹没有好坏。就好比爱不分良莠。同样是宿命。
    爹遇上我,我遇上乔峰,都是命里的劫。我知道,我是逃不脱的。
    我从没想过要逃。
    当一切遇上一切的时候,我知道,我要死了。
    现在的一切要抹去小时候的一切。乔峰要杀爹。
    乔峰破着嗓子喊“段正淳”的时候,我只听见仇恨。
    “段正淳”是爹的名字。仇恨是乔峰那一瞬间的绰号。
    我什么都听不见。
    降龙十八掌,我抵不过一掌;命只有一条,却足够我拿来换爹的那一条。
    乔峰说“纳命来”,我便真的把什么都给了他。
    命算什么,如果可以换两个一切,值了。
    雷公电母疯了,我要死了,他们敲锣打鼓着庆祝。满世界的雨水,冲刷着一切。
    乔峰失声痛哭,一直问我为什么。
    你为什么要代替你爹!?
    他怎么能忘了自己说的话。他说过的,不止一次……他从崖边摘花、自水底捞月的时候都说过……爱没有聪不聪明,只有愿不愿意。
    我那么愿意。
    明明,你们两个都是我最爱的人。
    最后的最后,我穿着爹的衣服,死在乔峰的怀里。
    我还是那么愿意。
   
    B</P>
<P>    如今,我再也不敢轻易说“一切”了。一切那么容易失去。
    我的身子在坟墓里兀自冰冷,冷得那么卑微。
    如今的一切,不过是一堆白骨……一切,不过一场死亡。
    我的魂魄在阴曹里遇见一个叫孟婆的女人,她的汤,很苦。
    她絮絮地说……忘了吧……
    放了吧……
    算了吧……
    我想我是真的死了。
    我只是固执地记得,我曾经那么愿意。</P>
<P>
    C</P>
<P>    我是在楼下的音像店里听到那首歌的。死了都要爱。坚定而决绝。
    一个高亢的男声,鹰一样扑到天空里,他飞那么高,我却跌下来了……一瞬间,头皮发麻。小桃在一边笑着骂到:你踉跄什么?!刚刚进门还好好的,现在装什么弱柳扶风!?
    就是这样,第一次听到阿信的声音的时候,我差点儿跌倒……然后被朋友嘲笑。
    那时候是五月,在那之前,我压根儿不知道信乐团。
    我笑。还真震撼。就为了这一声石坡天惊的死了都要爱,我也得爱爱试试了。
    找得到的专辑,一共有三张,我一一买来,带着些迫切地听下去。我以为那段日子我颇有些欲罢不能。
    天高地厚。海阔天空。带刺的蝴蝶。
    他们给我的是辽阔跟旷远。不似王菲的空灵。我曾经问小桃说,王菲又嫁人了,这一次,她要给自己放大假,她不唱了,我还能听谁。我曾经很固执地以为,除了王菲,再没有一个唱着国语的声音,是值得听的。直到我邂逅了信乐团。从王菲到信乐团,是多么奇怪的曲线,我却结结实实地画了。小桃说我堕落。可我不觉得。
    听觉的事情,要多直接有多直接。我只相信自己。何况,在这个问题上,谁都是偏听偏信的。
    我就是沉溺了。怎样?我就是喜欢他每一个停顿跟每一个尾音。怎样?
    喜欢就喜欢了吧,只要愿意。
    左耳王菲,右耳阿信。没有什么是混乱的,也没有什么是浮躁的,愿意就好。
    我甚至找到了他们的共同点……不排斥商业,可一定要找自己。总有些声音是用来照顾别人的,而另一些,是用来缅怀自己的。这是他们的聪明。
    就好像,王菲的《红豆》,是别人,《童》,是自己;阿信的《一了百了》,是别人,《fallen Angle》,是自己。先是生存,而后,才是生活。这不是妥协,是智慧,他们都是懂得的人。
    我这么看着他们听着他们的时候,是清醒的,是懂得的,是愿意的。
   
    D</P>
<P>    离歌,是撕裂的声音……不可以一直听,不加节制地贪图下去,会哭出来,会死过去。
    传说里的《黑色星期五》,杀了不少人,而那忧伤而凄美的调子,却杀不死我。我在夜里一两点钟的时候听《黑色星期五》,带着冷笑说,蛮好听的歌儿啊,为着它自杀,却傻了。黑色星期五的杀伤力,不过尔尔。只是《离歌》,我已经不怎么敢听了,于我,它是那么死去活来。我跟小桃说,这歌儿够我死上百十次了,听一次胸闷一次,连毛细血管都跟着疼。像伤口一样。
    我那么害怕离开。我怀疑,我来到这世上以后学会说的第一个形容词,是舍不得。我一向拿得起放不下。  
    离歌会让我想起一些人,一些已经离去和正在离去的人。离去这姿态,相当冷冽,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。
    我在那天夜里打给小桃。我说,我爱上一个中年男人,爱他撕裂的声音。她用惺忪的声音问是谁。我答,苏见信。苏见信。是那个主唱,看第一眼的时候,觉得他很像加菲猫。
    小桃唔了一声,心不在焉地答,嗯,好啊,又是有妇之夫?嗯,喜欢就去追好了,反正你经得起折腾……电话还通着,那边却是她的呼噜。不明所以。
    白天喝了太多茶,睡不着,第一次看表的时候,是两点,第二次看,竟然已经五点半了,外面,有蒙蒙的亮……不知道哪里来的凄凉。半冷半热地把自己从床上揭起来,拉了网线,去论坛看他,兀地撞见一个小女孩儿用巨大的字喊叫着:怎样才能嫁给阿信?这可是我近期的人生目标!有人跟贴说:嫁给他?!别天真了……做他的母亲和女儿,才是最幸福的……做他女人?算了吧……
    算了吧……很熟悉的三个字。
    算了吧。为什么算了?这世上有太多为什么,就如同,这世上有太多凭什么。问为什么算了的时候,也该问问凭什么爱上,答不出来的话,只能算了。
    凭什么爱上?就凭一把声音。有时我听不懂音乐,可是,我听得懂声音。技巧是一样东西,喷薄是另一样东西,听他的时候,我只发现后者。我也许笨,但我嗅得出与生俱来的味道,这样的敏感,同样是与生俱来的。我上辈子,听过这样的声音,我发誓。
    可,声音是什么?一束波。
    波形跟波形相合,也就共振了。
    那,共振是什么?一种巧合。
    ……
    小桃这样解释这一切的时候,我发现科学是如此残忍的一种的存在,一瞬间,所有的感性,全成了机械运动,就好像有人把相爱解释成荷尔蒙的分泌……机械运动或者化学反应,能解释多少过往跟现在。
    母亲喜欢《桂花巷》,他便在《带刺的蝴蝶》里唱;女儿喜欢《爱情36计》,他便把它收进自选集。
    都是巧合么?</P>
<P>    E</P>
<P>    橙色风暴演唱会。我没想到他是第一个上的,唱得死去活来。
    我在看台上远远地看他,比想象得还要远……像隔着山。又或许,他原本就是一座山。
    旁边的女人笑着说,我看他们是来给Jay暖场的。
    我断定她没听过他的声音。不然,哪有这么轻巧。
    我和她都在听。而他,还是那么撕裂。Fallen Angle.他厚着嗓子一直问,你爱不爱我?
    别问了别问了……
    问所有人,同一个问题。这问题好问,却不好答。太远了,太远了……即便答了,问话的人也听不见。徒劳,是罪过。
    只有孩子跟小丑才会自言自语,即便我是,我也不敢承认。</P>
<P>    离歌之后,那女人开始尖叫,好棒啊——
    突然记起他说的话。如果台下的人并非为你而来,却在你唱完之后由衷地为你喝彩,最爽。</P>
<P>    我看不见。只听得见。一场狂欢。
    最后的最后,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哭。</P>
<P>    F</P>
<P>    看他的电视剧,仍旧是哭。
    很好的结局,世界大同了一样。真爱永存,摇滚永生。
    哭。
    苏见信送给于小树的项链上,有五个字,死了都要爱。我只知道,要爱,首先要记得。如果有一天我死了,我还会记得些什么?
    我从来不相信什么前世今生,死了就是死了。关于生老,油尽灯歇……只有活着的人会记得死去的人,没有反之。死了就是死了,爱也没了。</P>
<P>    之后听离歌,还是哭。</P>
<P>    G</P>
<P>    数月之后。</P>
<P>    车祸。我把小桃推开,自己站在路中间,一动也不动。倒下去之前,我听见小桃撕心裂肺地喊我。猪猪——
    我笑着闭上眼睛。我笑着飞起来……身体还在地上,而我,飞起来了。原来真有魂灵这种东西,死了之后,才相信。那前世今生呢?</P>
<P>    H</P>
<P>    阴曹的样子不过如此,阴暗、破败,绿藓重生。那个煲汤的女人,似曾相识。
    我问她我们是不是见过,她说,她跟所有人都见过。生生世世。
    那我上辈子是什么人?
    一个女人。
    怎样的女人?
    情种。
    你记得我叫什么名字么?
    段,阿朱。
    我是怎么死的?
    为了救你最爱的人,被另一个你最爱的人,杀死。
    ……
    你能告诉我为什么我活着的时候有那么多眼泪么?
    还乔峰的。
    乔峰是什么人?
    那个杀你的人。
    ……我欠他多少?
    无数。
    他为什么要给我眼泪?
    因为愿意。
    为什么……
    时辰已到,把汤喝了……你就该上路了。</P>
<P>    只是一个愿意么?
    我迷糊着挣扎着问:这辈子的乔峰,叫什么?
    ……苏……见……信……</P>
<P>    I </P>
<P>    下辈子,谁还谁的眼泪?</P>

<P>[color=red]原创奖励20(小说)~征文奖励金钱37~^^[/color]
</P>
[align=right][color=#000066][此贴子已经被某蓝于2005-11-19 19:00:34编辑过][/color][/align]

roseesor 发表于 2005-11-19 22:15



<P>    PS.声明:俺这是小说:)俺从来没觉得自己是阿朱转世过,也从来没觉得咱家阿信上辈子是乔峰,实际上,俺每次看那个广告的时候,都忍不住要前仰后合来着。唔,咱家阿信拍广告都拍得这么幽默。
    实际上,俺是那种很乖的粉丝,少有什么非分之想的,特容易满足,能听着他们的歌儿生活,偶尔上论坛看看他们的消息,灌灌水,就已经很开心了。
    不过,呵呵,本故事并非纯属虚构,众所周知——主要取材于网络游戏《金庸群侠客传》阿信版广告~~~~汗~~~~就是段正淳纳命来那个……其他部分,嗯,都是编的,但是,俺写滴时候投入滴感情是真滴:)文中的小桃,确有其人,跟俺一样都是咱家信乐团的粉丝。俺答应参加这次的征文儿滴时候,要在文儿里提到她,至少得是个女二号……另外,俺还得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花痴……我汗。。。后来俺发现,女二号疑似孟婆……不过花痴形象是立起来了哈,而且还弄得肉麻兮兮的……
    嗯,其实最遗憾的是,整篇看下来,很局促,不够从容~~~~你们尽情鄙视我好了:(
    ……走了走了,待会儿就人人喊打了~~~~~~</P>
<P>    广告里那个形象比较傻,俺找了个演唱会上的美化版乔峰给大伙儿瞅:)嗯,图片窃自台湾某同学的博客<a href="http://blog.xuite.net/rikichen/rx" target="_blank" ><FONT color=#000000>http://blog.xuite.net/rikichen/rx</FONT></A></P>[attach]2129[/attach]

[align=right][color=#000066]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-11-19 14:20:07编辑过][/color][/align]

歌劇魅影 发表于 2005-11-19 23:53

<P>嗯....如果要符合版主所定的徵文內容的話,</P>
<P>只要將F段文末再整理一下,</P>
<P>單看C、D、E、F四段其實就已經很完整了,</P>
<P>很喜歡這四段寫實又帶感情文字,寫得很好![em17]</P>

<P>p.s至於喬峰和阿朱的前後幾段....個人感覺和主文沒啥連結性.......[em43]</P>

nikiweng 发表于 2005-11-20 00:10

<P>嘿嘿</P><P>八错八错</P>[em17]

macy 发表于 2005-11-20 00:34

<P>看前两段知道是编的故事,但后面我还真以为是楼主自己的呢,还好G、H两段让我回到现实,楼主还真会编!!</P><P>文笔超好的说,厉害!</P>

沙诺 发表于 2005-11-20 00:39

<P>哈哈~~~</P><P>我也是对你五体投地</P>

Deep_Child 发表于 2005-11-20 01:47

感情和想象糅合地很恰当,好文章。

信运草 发表于 2005-11-20 06:00

<P>不错的短篇小说呀,可以考虑写个中篇喔</P>

「阿信、 发表于 2005-11-20 06:05

<P>厉害  厉害啊</P><P>佩服</P>

ellen0525 发表于 2005-11-20 10:16

<P>送花~好喜歡樓主寫的~
那種感覺喜愛信的人都不陌生吧!</P>
<P>不過...D段第七行,
妳怎麼說老大是中年男人?!
我印象中...中年男人應該是說40歲以上呀?
老大要是看了這句話鐵定會很打擊[em01]呵呵</P>
<P>因為他連被粉絲叫爸比都不願意了(因為會叫老!)
還有他在演唱會說歌迷會變老,只有他越來越年輕~</P>
[align=right][color=#000066]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-11-20 2:19:45编辑过][/color][/align]

roseesor 发表于 2005-11-20 18:43

<P><B>        ellen0525~~~~ </B></P>
<P><B>        謝謝你的花兒:)呵呵,俺劃定中年跟青年滴標準是過沒過三十,而且俺覺得男人是從三十嵗才開始變成熟滴,所以,嗯,咱家信樂團不論從音樂上還是年紀上來說,都是個成熟滴樂團~~~啦啦啦~~~俺很無恥滴覺得,這是個很值得炫耀的事情。。。所以俺就順便炫耀了一下,hiahiahiahia...其實咱家信們是既成熟又年輕滴</B>[em07]</P>
<P><B>       「阿信、~~~~</B></P>
<P><B>        俺不怎麽厲害,不過,你蠻厲害的………………呵呵,在Shin地界,連這個名字都敢叫</B>[em06]唔唔,另外,偶跟你講哈,俺預備在很久很久滴以後,當俺有了自己滴孩子,不論男女,俺都要他(她)名字裏帶個信字。。。hiahiahiahiahia...飄走~~~~</P>
<P><B>        信运草~~~~</B></P>
<P><B>        MM誇俺哦,嗯哪,俺羞</B>[em04]<B>唔唔,其實,俺懶滴很,要不是因着文兒裏有阿信這兩個字撐着,俺連這長度也寫不出來。。。汗。。中篇,聼起來賊恐怖</B>[em07]</P>
[align=right][color=#000066]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-11-20 10:51:29编辑过][/color][/align]

roseesor 发表于 2005-11-20 19:01

<P><b>        Deep_Child~~~~</b></P><P><b>        俺發現咱論壇滴人都特寬容,別滴論壇滴跟帖都是以拍磚爲主,咱是以鼓勵爲主~~~~唔,俺太奈你們了~~~~</b>[em04]</P><P>        <b>沙诺~~~~</b></P><P><b>        嗯,俺比較能編,換句話説,也就是比較能胡説八道。。。。汗。。</b>[em08]</P><P>        <b><FONT color=#990000>macy~~~~</FONT></b></P><P><b><FONT color=#990000>        呵呵,哪能沒一點兒真的啊,比如,橙色風暴就是真的,別忘了俺可是在廈門念書滴人。。。當時俺哪,激動哪,都快把旁邊那個MM的袖子扯出窟窿來了</FONT></b>[em07]<b><FONT color=#990000>而且自從信他們下去之後,俺就一直蔫蔫的,不怎麽High了,哼,製作單位怎麽能安排咱家信第一個上呢,他們的損失,哼</FONT></b>[em03]</P><P>        <b>nikiweng~~~~</b></P><P><b>        MM,你是說俺寫花痴寫滴八錯麽?</b>[em07]</P>

roseesor 发表于 2005-11-20 19:24

<DIV class=quote><B>以下是引用<I>歌劇魅影</I>在2005-11-19 15:53:00的发言:</B>

<P>嗯....如果要符合版主所定的徵文內容的話,</P>
<P>只要將F段文末再整理一下,</P>
<P>單看C、D、E、F四段其實就已經很完整了,</P>
<P>很喜歡這四段寫實又帶感情文字,寫得很好![em17]</P>
<P>p.s至於喬峰和阿朱的前後幾段....個人感覺和主文沒啥連結性.......[em43]</P></DIV>


<P>        MM說滴對,嗯,有些段落是挺多餘的,俺也知道,其實俺寫東西一向廢話很多,括弧,俺爹說過不下十次。。。汗。。~~~~不過,這文兒是俺犯着花痴寫出來滴,自個兒浮想聯翩呢,還穿越古今貫通陰陽着聯想哩………………[em04]給個機會嘛,就叫俺卑微滴浮想浮想吧~~~~反正咋浮想都成不了真[em08]</P>
<P>        另,魅影MM你知道不,你是俺滴偶像哩[em04]俺看過你寫滴樂評,很專業呢,而且文筆超好,太好看了,愛死了[em02]唔唔,你看,俺不小心又說多了。。。嗯,感情抒發完畢,飄走~~~~[em12]</P>

ally-k 发表于 2005-11-21 11:52

<P>很棒呀!看文章的時候腦內很自然會好像看電視般有影像浮現!</P>
<P>不知道我今生的眼淚要還給誰?</P>

milk粉粉 发表于 2005-11-21 17:35

<P>我正期待着家人那种连载式的文章!</P><P>不要让偶等太久哦!</P>[em03]

roseesor 发表于 2005-11-22 09:03

<DIV class=quote><B>以下是引用<I>ally-k</I>在2005-11-21 3:52:00的发言:</B>
<P>很棒呀!看文章的時候腦內很自然會好像看電視般有影像浮現!</P>
<P>不知道我今生的眼淚要還給誰?</P></DIV>
<P>

MM,讨个商量,咱都还别人的笑脸儿咋样?[em07]</P>
[align=right][color=#000066]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-11-23 22:25:37编辑过][/color][/align]

roseesor 发表于 2005-11-24 06:27

<DIV class=quote><B>以下是引用<I>milk粉粉</I>在2005-11-21 9:35:00的发言:</B>
<P>我正期待着家人那种连载式的文章!</P>
<P>不要让偶等太久哦!</P>[em03]</DIV>汗。。。连连连载?俺这么懒这么笨滴小孩儿,怕怕…………粉粉,俺这个文儿写完了已经,真滴。。。

血风筝 发表于 2005-12-14 02:48

<P>楼主文笔好好:)而且,一点都不花痴,我们只是太喜欢信了,我跟你一样啊:)[em07]</P>

Lee33 发表于 2005-12-16 07:13

厉害耶 写的很八错

roseesor 发表于 2005-12-16 10:03

<DIV class=quote><B>以下是引用<I>Lee33</I>在2005-12-15 23:13:00的发言:</B>
厉害耶 写的很八错</DIV>

嗯,我朋友小桃看完之后说:你可真能瞎扯。。。汗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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