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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茂 发表于 2007-8-2 15:16

就爱你..没法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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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*★*.*..*.     ★  
★          *   
★    苏    ★’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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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★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无可救药的爱上你..............一直..

shujie1983 发表于 2007-8-2 15:59

纯净水啊纯净水

扒你的皮 发表于 2007-8-2 16:40

骗信元要礼物的无聊LZ~
150信元到手就没动静了~

月茂 发表于 2007-8-2 16:58

楼上的,我不跟你争

我也不向你解释什么....................你不要到处乱跑....乱骂人就OK了...`

月茂 发表于 2007-8-2 16:58

你好像也是好处在乱跑吧........

月茂 发表于 2007-8-2 17:09

有点悲哀<信迷态度>

今天由于五月天歌迷的事情.

心情特不爽

跑到这上面来发了一大堆贴子

不过这贴子全是关于阿信的




却遭到某些人鄙视

原来信迷不过如此
只懂得看表面

只在我不想多说什么
只希望信迷们下次记着:在这个论坛里面.无论做人做事不要太过于肤浅




当年我看阿信在PUB驻唱的时候,...你们大家可能都还不知在哪儿呢......

cindy1983 发表于 2007-8-2 17:14

:L 只是lz忽视了论坛的规则。
你爱信的心我们都了解,这里每一个都是深爱着他的人。
不过首先你必须尊重家人们的原创精华,
你刚才发的很多帖子我们都看过了,你转帖至少应该注明出处。
论坛的健康和价值需要大家来共同维护。
希望你也能体谅。

如果你情绪仍是很激动,不妨找我用论坛短信私聊。

月茂 发表于 2007-8-2 17:15

哈哈...........

月茂 发表于 2007-8-2 17:17

不需要解释

呵呵.....

好开心
今天在本论坛里玩了一回
以一个平常人身份做了一些平常人要做的事


却引起了不平常的效果

在此不解释了.

总之大家需要知道我是PUB一起过来的人...就OK了...........

邪色女子 发表于 2007-8-2 17:17

请LZ先不要激动
静下心来想想
你一口气发了这么多帖子
而且内容都很空洞 且违反版规
请想想自己的过错
其次  请不要以偏概全
信迷论坛有三万五千信迷
最后 信迷论坛有自己的规则和原则
请LZ以后发帖多多阅读各版的版规
谢谢

月茂 发表于 2007-8-2 17:18

有些事...大家都不懂/..

月茂 发表于 2007-8-2 17:19

这些后人些..

还是不懂啊...哎...

cindy1983 发表于 2007-8-2 17:21

并不是只有你才真的懂。
只是,有些人把爱放在心里,有些人把爱放在嘴边。
大家表达爱的方式不一样,但共同点是,大家对信和信乐团都是真诚的,甚至,面对毒药也执迷的。
我们还是短信聊,好么?

邪色女子 发表于 2007-8-2 17:21

首先 你又发错了版块
其次  我不知道LZ你又多前辈
麻烦解释下
谢谢

Godgiven_Shin14 发表于 2007-8-2 17:56

[size=2]我在想,LZ正是想“引起了不平常的效果”吧~~
真是“用心良苦”......[/size]

不知火舞@shin 发表于 2007-8-3 00:14

看到不懂的事情我總是很好奇的
好奇我是不是真的不懂:lol

qiaomaimian_87 发表于 2007-8-3 00:20

Lz不如直接说自己是信的前女友啊..
这样大家会很宽容的看你在论坛大发水帖,把这里淹了也没关系...

Shin【乐☆风】 发表于 2007-8-3 00:45

饿额 他是从哪冒出来的啊

扒你的皮 发表于 2007-8-3 09:26

因为您的态度,我还特意去你的BLOG看了看~~~
不过就是个19岁不到的丫头片子嘛
号称自己当年看信在PUB驻场?
那么您当年估计顶多也才7.8岁?
lz,您太 油菜 了~~~

扒你的皮 发表于 2007-8-3 09:27

真是英雄出少年啊~~~
幼稚园就开始在PUB驻场了
要不要大家五体投地膜拜一下您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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